政策依據:
《松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松府〔2017〕277號);
《松江區對於進幾步做好創業帶動力就業前景工作任務實現提出的意見的操作的實施方案》(滬松人社〔2018〕73號)。
的政策關鍵環節:
𒈔本市戶籍35周歲(含)以下未就業青年、本市的中高等見習院校畢業學年學生、非本市戶籍本市中高等院校未就業應屆畢業生(含應屆離校未就業)以下簡稱見習學員,在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的松江區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可在市補貼基礎上,給予區級見習基地帶教費補貼300元/人/月。按實際見習月數發放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適用對象:
經市人社監管部門認證的松江區就業的見習集散地。
申報具體步驟:
1🐓、松江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實性進行初審,并在《申請表》簽署審核意見后,提交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批。
2、松江區人力資源局和社會保障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并簽署審批意見。
3、審批通過后1個月內,補貼資金撥付至見習基地銀行賬戶。
伸請物料:
1、《就業機會見習帶教費補貼費申報表》
2、經松江區自主創業提高基地明確公司章的《自主創業見習協議范本》印件,并蓋章制造業企業公司章。
申報納稅溫馨提醒:
契合條件的見習基地網,在使用辦理見習人備案的手讀后,可以向松江區人才需求加快中心局指出補助費使用。
見習單位應在見習學員中退或期滿結業后的6個月內提出補貼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補貼。
主觀行政部門:松江區人力資源的招聘資源的和市場質量保障局
核發政府部門:松江區就業率催進平臺
固定電話聯系固定電話:67848607
關聯具體地址:松江區榮樂東路2378號一樓12號